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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唐艺术品交易所 重大事项公告 | ||||
发布日期:2016/9/26 18:52:02 | ||||
根据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本所交易规则,经研究,决定自即日起,启动对现有会员和投资者的重新准入与重新登记。现将实施意见公告如下: 一、对因自身原因,导致群体事件发生的会员,将不予准入; 二、对参与聚众、串联、集会等群体事件的投资者,将不予登记; 三、发生上述有损社会稳定和本所声誉行为的会员或投资者,将被列入本所“黑名单”并在全国交易场所范围内进行公示; 四、现有会员和投资者重新准入与重新登记的标准和条件等,本所将另行公布。 特此公告。 汉唐艺术品交易所 2016年9月23日 |